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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西游路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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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,对你手里的金箍棒,我可是志在必得的。”

    收起河图,凌越只看到一团祥云远远飞去,速度之快,形如闪电。

    两界山前,刘伯钦家,唐僧念经度刘伯钦父亲亡魂,这也算是反驳了之前观音所说小乘佛法不能度人的话。

    当夜,凌越飞往北俱芦洲,见到了佑圣真君。

    听了凌越的疑问,佑圣真君道:“天下间,也只有道祖的八卦炉能将六耳猕猴灵魂里的三个不同灵魂分开。摩尼中有能将三个灵魂融而为一的人并不稀奇,不过我想,三个灵魂性格不同,特长不同,融合时有利有弊。固然能将优点融为一体,但性格上的缺点也同样会融合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凌越记下了这句话。“好,那我们就在火焰山见个分晓!”

    唐僧一路西行,晓行夜宿,先收了六耳猕猴,再到鹰愁涧,遇上了白龙马。

    此时,凌越先一步到了黑风山。

    电视剧中,黑风山的黑熊怪是一个粗鄙的妖怪,其实不然,这黑熊怪样貌并不丑陋,反而有些憨憨的,所住之地,万壑争流,千崖竞秀。鸟啼人不见,花落树犹香。雨过天连青壁润,风来松卷翠屏张。实乃人间仙境。

    这黑熊怪的黑风洞与观音的留云下院比邻而居几百年,黑熊怪更是跟观音禅院活了两百七十年的金池长老相交甚笃,再加上黑风洞周围犹如仙境一般的风物,凌越相信,黑风怪绝对是一得道的妖精,其品行虽然够不上三好学生的标准,但却比天庭上的很多正规编制的神仙都要好。

    君不见,奎木狼下界以后,人肉吃的那叫一个爽,而黑风怪自律颇严,不吃人肉。

    原著中,黑风怪本领跟大圣不相上下,最后被观音用金箍儿箍住脑袋,成了珞珈后山的门神。

    如此厉害,品行还不错的人物,凌越是不会放过的,要么劝他跟自己混,要么直接灭杀,省的资敌,成为以后的大麻烦。

    凌越一变为二,分体变作黑熊怪的好友凌虚仙人,本体则变作一粒丹药,用的正是西游中观音和大圣降服黑风怪的一招。

    黑熊怪本领不弱,但却没有大圣的火眼金睛,看不出凌越的真假,稀里糊涂的将凌越请进了黑风洞。

    丹药下肚,凌越便现出了本相,左手红萝卜,右手大棒,威逼利诱,又让黑熊戴上自己炼制的金箍儿,收复了黑熊怪。

    没有黑熊怪的打扰,唐僧师徒行至观音禅院留云下院的时候,事情便简单了很多。

    原著中,因为观音用金箍儿箍住了大圣的脑袋,大圣怀恨在心,因而使坏烧了留云下院。凌越倒是想看看,这六耳猕猴会不会烧掉留云下院。

    看着留云下院上空百里可见的火焰,凌越终于确定,六耳猕猴的身上确实有大圣的性格。

    也许是观音意识到了六耳猕猴性格上的不可控,因此将一个金箍儿给六耳猕猴戴上,这才招致了火烧留云的下场。

    数百年的古寺,因为戒不掉的贪婪,被大火焚之一炬。

    凌越并没有置身事外,他先一步卷起锦斓袈裟,取走了上面的摩尼珠和定风珠后,将锦斓袈裟重新放了回去。

    原著中,这些佛宝可都是被观音不声不响取走的。

    不管是看电视,还是看原著,凌越都是喜欢猪八戒的。

    师兄弟三人中,大圣能力大,野心大,责任也大,因此最拼命,最忙碌,功劳也是最大。

    八戒则是一个直肠子,光明磊落的人,并且性格洒脱,没心没肺,不求上进,随遇而安。做为老公,他一定是体贴的;做为朋友,一定是仗义的;做为徒弟,他也是最合唐僧心意的;做为书中的形象,是最能让读者会心一笑的。

    虽然西游路上,老猪偶尔小心眼发作,害了大圣几回,不过整个西游路上,大圣捉弄老猪的次数数都数不过来。

    每当大圣和老猪有了分歧,唐僧几乎都是义无反顾的帮着老猪。

    八戒乃是天蓬元帅下凡,不过按照他的性格,这个元帅的位置明显不是自己争取来的。看看北极四圣中,排行末尾的佑圣真君的城府和能力,再看看八戒,不管是法力还是能力,八戒的地位都不应该在佑圣真君之上。

    但八戒确确实实曾是天蓬大元帅,且手里的九齿钉耙重七千二百斤,乃是在老君的八卦炉里打造出来的名品。

    西游路上,在天竺国玉华州时,九灵元圣的干孙子黄狮精当时看上的兵器可不是大名鼎鼎的金箍棒,而是八戒的九齿钉耙,由此可见这九齿钉耙的不同凡响。

    地位高,并且厉害,这些都不是八戒争取来的,除非玉帝跟唐僧一样,对八戒另眼相看。但这是不可能的,做为天庭名义上的主宰,一名法力高深,城府深似海的天道修者,玉帝纵然会喜欢八戒的性格,但也绝对不会把天蓬元帅这么重要的位置交到八戒手上。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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