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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 入南风馆,冲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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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云夕塞到云深手中的,正是先前被云深认为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。那块神仙墨,先前也是放在这一堆东西中。

    因为有神仙墨的前车之鉴在,云深这回可谓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,省得又出现一个犹如神仙墨一样的东西打他脸。一想到他差点和一块的神仙墨擦肩而过,云深便觉得胸口翻滚着一口血,欲吐不吐的。

    他转而将神仙墨放云夕手中,正色道:“还是先放你那边好了。”他顿了顿,说道:“反正到时候当嫁妆送过来,依旧是我的。等明年大家看到嫁妆单子,肯定会大吃一惊。”

    云夕嘴角抽了抽,这算盘打得还挺精明的。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云深的心情,他书法写得那么好,一方面是天赋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真心喜欢。对于他这样来说,一块传说中的神仙墨无疑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。

    多了这么一样东西,云夕顿时觉得自己的嫁妆都高大上了起来,发誓一定要好好收藏起来,到时候闪瞎众人的眼睛。

    或许是从云夕刚刚的动作得到灵感,云深在检查的时候,也小心地探寻着是否别有洞天。

    云夕看他完全陷入了工作之中,也不去打扰他,正要找个盒子将神仙墨装起。

    埋头的云深却突然说道:“我有块玉十分适合做成盒子装这个,等过两日做好后送你。”

    云夕:“……好。”

    这人真是没救了!

    云夕严重怀疑,她若是和神仙墨同样掉水里,只怕这人第一反应就是去捞墨,这样一想,突然有点小凄凉了。

    不过换个方位思索,云夕可悲地发现自己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,毕竟那可是价值几十万啊!

    她最后在书房中找到了一个玻璃盒子,姑且暂时拿来装神仙墨好了,等到时候再换上云深的。考虑到云深也算是在为她打工,云夕转身去厨房,给他和自己都做份点心。

    嗯,今天是吃酒酿汤圆的心情呢。

    等做好以后,云深也差不多完成鉴赏的工作。精致玲珑的汤圆里是芝麻馅的,轻轻咬一口,里面的芝麻便流了出来,嘴里都是满满的香气,云夕还添加了一点的薄荷叶,因此味道在甜的同时,也不会太腻。清澈的汤上还飘着一片的薄荷叶,清雅精致的味道便出来了。

    云深放下手中的活计,倒是没马上说他检查的成果,只是慢条斯理地端起天青色的碗。

    他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,宛若白玉般透明。

    云深其实不算特别喜欢吃甜食,偏偏未婚妻所做的总是能让他轻而易举地接受。

    清清淡淡的酒味、些许的薄荷香中和了甜味和甜美糯香的汤圆,在舌尖上形成了一种完美的平衡,让人吃了一碗还想再吃一碗。

    浅尝即止,云深吃完一碗后,放下碗筷,语气中带着赞叹,“你的眼光果真不错,那些基本都是名家之作,只不过被做旧来遮掩住原本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云夕若有所思:也就是说她用异能赚钱的法子还是十分具有可靠性的。只不过这种方法比较消耗异能,每次做完后,眼睛都要酸涩好几天。

    不过偶尔一次还是可以的,云夕已经有些期待了起来。不过她也清楚,这种法子不能太多,不然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。

    云深还不忘写了份清单,将每个真迹是哪个名家之作都一一写了出来。之后才施施然离开。

    云夕觉得他肯定受了挺大的打击的,毕竟他从未在所谓的旧货市场淘到这么多好东西。正所谓异能在手,金子我有!

    云夕十分大方地让他挑选自己喜欢的带走,就当做是他帮忙鉴赏的费用了,最后云深也只拿了一本字帖回去。

    云夕看了看,单单字帖就有六本。嗯,到时候留三本在家里,剩余的三本放入嫁妆单中好了。

    她在心中分配着这些东西的归属,又决定将一副侠女图送给云瑶——这丫头肯定会喜欢的。只是这图得小心一点收好,不然一不小心被白雪给挠破,那都没地方哭去了。

    白雪便是去年云夕带回来的那只狐狸,平日最爱撒娇卖痴,加上生得玉雪可爱,轻而易举就征服了全家人的心,甚至牙牙学语的杜睿和杜磊都很是喜欢。

    白雪唯一的毛病就是喜欢祸害纸张!云夕先前被祸害了一副价值千两的字画,没把她给心疼死。如今被她狠狠教育过一番后,倒是收敛了不少。但是保不齐过段时间又会故态萌发。

    云瑶收到这礼物以后果真开心,原本想挂出来的她,想到了白雪,只能将这幅画给收了起来。更让她开心的是,她花了不到一百文,淘到的东西,居然能转手卖出一万两。

    云瑶不亏是云夕的堂妹,第一反应就是将这仙童木雕给卖了。

    云夕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,她和妹妹都不是什么朝明大师的粉丝,留着这个在家,还不如换取银钱呢。

    至于卖的门路,还是交给云深好了。吃了她的汤圆,拿了她的字帖,日后还要霸占她的神仙墨,好歹也得付出点相对应的劳动力。

    只是没等她琢磨着什么时间和云瑶一起过去,陆翊染便上门了。

    陆翊染和她一来二往之间,已经颇为熟悉了,一进屋就直接道:“有什么好茶好点,快上些过来。”

    云夕笑了笑,说道:“你倒是会挑时间,我正好做了些酒酿汤圆。”

    然后让银丹端了一份上来。

    陆翊染吃了一碗,也夸说美味,她眨了眨眼,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。

    云夕笑道:“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,她们都不是外人。”

    陆翊染开门见山道:“对了,京城今日新开了一家的南风馆,据说里面不少小倌堪称绝色,我打算这两日过去瞧瞧,你要去吗?”

    云夕差点喷出口中的茶水,脸色古怪,“南风馆?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吗?”

    陆翊染笑而不语。

    云夕觉得这丫头简直比她更肆意妄为呀。她穿越都那么多年了,都未曾去青楼见识过,这位倒好,看她一脸淡定地提起南风馆的样子,别说教坊了,青楼肯定也没少逛过。

    南风馆,便是提供给那些好龙阳的人享受的地方。最初大楚是没有南风馆的,就算有,也是那种私瞎做皮肉生意的貌美男子。只是先前有一任皇帝,说不许官员们上青楼。若是被发现的话,就直接罢黜。

    在连当时的大将军都遭殃后,大家可谓是风声鹤唳,不敢踏地雷一步。只是正人君子当久了,没法上青楼放松,谈谈心什么的,简直要憋出毛病了。

    最后便有人开设这南风馆,不能上青楼,但不代表不能玩断袖啊,甚至在那时候,断袖也是一种时髦的做法。

    有的南风馆更是让小姑娘女扮男装扮作小倌。

    等到后来,这不许官员上青楼的律法被废除了,可是南风馆却一直保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云夕有些好奇地看着陆翊染,“难不成你想包养几个面首不成?”

    嗯,作为郡主,包养面首似乎也没啥。比如陆翊染的母亲,那位长公主至少有十个以上的面首,个个貌美如花。

    陆翊染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意,“不,我这是去南风馆寻我未来的夫君呢。”夫君两个字都被她说得九曲十八绕,尾音绕梁。

    云夕惊讶地看她,“你定亲了?”陆翊染瞒得还真不是普通的严实啊,居然半点风声都不曾透露出来。

    陆翊染白了她一眼,“你想多了。我只是想在那家新开的南风馆里,寻找一个知情识趣貌美如花的小倌当夫君。”

    她漫不经心的神态反倒显出了几分的凌厉,“反正我这个身份,丈夫身份再高也没我高。”

    话语之中的自信一览无遗。

    以她的身份,想找到一个四角俱全的亲事,看在天子对她的宠爱和母亲对她的维护上,再简单不过了。

    只是一旦同所谓的世家贵族结成姻缘,不可避免就会卷入那些她所厌恶的纷争当中。

    云夕从她神色中看出了些许的端倪,“难不成最近有人在你耳边说些什么?”其实她挺羡慕陆翊染的,一向活得十分逍遥自在。陆翊染最初在京城中扬名,便是因为砸了一家酒楼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她,心血来潮装作平民去一家新开的酒楼吃饭。

    然后不小心砸了一个杯子,她结账时便要主动赔偿,结果那老板可谓狗眼看人低,一开口就要十两银子,事实上,那杯子最多也就是价值个一百文钱。

    陆翊染一开始倒是还好声好气,架不住这人作死,自认为背后老板后台够硬——当时这酒楼便是其中一个异姓王开设的。到后面反过来要讹诈一百两银子。他看陆翊染容貌好,还说了,若是赔不起,可以卖身偿还。

    陆翊染顿时火了,倒是丢下了一百两,回头就找了公主府里的五十多个护卫,上前将这酒楼给砸了。

    砸了后,还跑去皇宫哭诉了自己如何如何受欺负,表示区区一个客栈老板都敢如此行事,可见是那位王爷给他的底气,还表示今日遇到她也就算了,若真的是寻常的女子,那简直是无处伸冤。

    惹得那位王爷不得不上了好几封请罪的折子,之后又备了好几箱礼物过去给陆翊染,还将那惹祸的酒楼老板给绑了送去公主府,任由处置。

    最后那老板如何下落,京城里的人就不知道了。陆翊染也由此一砸成名。

    等到后面大家看天子越来越宠她,那就更加不敢招惹了。说也好笑,最受楚息元宠爱的两人,一个是云深,一个是陆翊染,都不是所谓的皇子皇女。

    所以云夕真有些疑惑,应该不至于有人不长眼到找她麻烦吧?没看到就连御史都懒得弹劾她那些过头的言行举止了。

    陆翊染嘴角勾起讽刺的弧度,“大概是我好几年不曾砸酒楼了,安分乖巧了太久,导致有些人都觉得我是拔了指甲的老虎,什么玩意儿,也敢到我头上撒野。”

    云夕忽的想起了这几日的流言,低声问道:“难不成,是为了那叶敏行?”

    最近京城中可是传出了这样的话语,说陆翊染同叶敏行一见如故,相见恨晚。陆翊染更是开头赞叶敏行如明月皎皎,风华绝代。

    陆翊染冷笑道:“我不过是看那叶敏行生得还算齐整,调笑了几句,那叶家就立刻放出风声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两个要缘定三生呢。”

    冷笑完后,她又开始抱怨,“都是皇帝舅舅的错,让他闲着没事,问我打算找什么样的郎君,结果倒好,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物都冒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云夕好奇看她,“这同你去南风馆有什么关系?”她所知道京城的南风馆就有四家,最出名的便是那如意馆了。

    陆翊染眼角眉梢立刻染上了满满的得意,“到时候我随便去南风馆,找一个干净漂亮的小倌回去,充作我夫君得了,省得他们整日和斗鸡眼一样盯着我亲事。”

    云夕不得不承认,这法子的确好。反正陆翊染又不担心所谓的名声,其他人就算私下再鄙视她,在她面前不也得恭恭敬敬的吗?

    等那叶敏行知道陆翊染宁可寻小倌做夫君,也看不上他,也就说堂堂叶家三少,都比不过一个出来卖的小倌,那绝对不是一般的呕血。

    这叶家也勉强算是京城里的一流人家,叶敏行的父亲好歹也是个伯爷,他大哥自然是继承爵位,二哥因为有本事的缘故,年纪轻轻便是三等护卫,按部就班下去,迟早会出头,也不用家人担心。唯有叶敏行,文不成武不就,唯有一张脸长得好。

    陆翊染又是个颜控,以她的性子,只看脸,不看家世才能是很有可能的。当年她娘也同样如此,一堆的京城才俊都不选,选了一个只有脸可以看的驸马。

    等腻了驸马后,便踹开了他,开始养面首。

    陆翊染再次问道:“去吗?那新开的天香楼可是来了好几个容貌倾城的小倌,去长长见识也好啊。而且那几个,都还没有正式卖身呢。嗯,明天便是拍卖他们第一次的时间。”

    云夕其实有些心动,她还真没去过这种地方,心中的渴望蠢蠢欲动的。

    只是吧,若是被云深知道了,会不会不太好。

    可是告诉他的话,云夕就别想有踏入天香楼的机会了。

    陆翊染怂恿她,“咱们就是见识见识,就算要出面,也是我花钱买他们而已。嗯,到时候咱们女扮男装就可以了,保准谁都认不出,你放心,我在这块很有经验的。”

    云夕见她不遗余力的怂恿,斜了她一眼,“我看你是因为被很多人拒绝了,所以才找到我头上吧?”

    陆翊染被拆穿了也不恼怒,笑嘻嘻道:“不亏是明郡主,就是聪明!我到时候肯定会带上护卫的,所以安全上是不必担心的。”

    云夕没好气说道:“你真觉得自己的女扮男装很成功哦,只怕很多人都看出来了,只是不好揭穿罢了。真当你的耳洞是摆设吗?”

    陆翊染才不在这块和云夕纠缠,“你去不去?不去的话,我就去找另一个人了。”

    云夕想了想,终究还是好奇心压倒了一切,“去!那就过去看看!”她顿了顿,说道:“不过我们两个之间,还是交给我来化妆吧。”

    见云夕肯答应,陆翊染十分开心,也不在这事上同云夕纠缠,“你化妆就你化妆!”

    云夕忍不住开口问道:“你自己一个人去没办法吗?非得再找一个人陪你。”

    陆翊染叹了口气,“我娘不许我一个人去,说除非我能找到陪我的人,不然就别想了。我那两个护卫,最听的还是我娘的话。两个榆木疙瘩,一点都不懂得变通。”

    云夕顿时明白了。大概长公主觉得除了她家闺女,没有那个女子胆大包天到要去南风馆,谁知道云夕却答应了。

    “姐,我也要去!”

    手里端着刚出炉的枣泥山药糕的云瑶连忙道:“我刚走来,就听到你们说这事了。”她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听到的。

    陆翊染手一挥,十分大气说道:“那就一起去!”

    云瑶立刻喜笑颜开,“郡主尝尝这山药糕,可好吃了。”

    云夕眼皮不由跳了跳,不就是同意她一起过去吗?有必要这么谄媚吗?这个马屁精!

    陆翊染尝过点心后,也赞不绝口的,走之前,还不忘打包了一份回去。

    等送走她后,云夕揪着她的耳朵,不客气说道:“你跟着去凑什么热闹呀。”

    云瑶可怜巴巴地看着云夕,“姐,我下本书正好要写一个女扮男装,藏在南风馆长大的主角,当然得过去取材一下。你说过的,小说要源于现实,然后高于现实的。”

    云夕认真看着云瑶,揣摩着她话语的可信度,云瑶回以无辜可怜的水汪汪表情。

    最后云夕还是松了口,“和我去可以,可是你得听我的话,不许私自行动,不许离开我方圆八尺之外。”

    云瑶忙不迭点头,全盘接受了云夕的不平等合同。

    云夕见她认真应下,这才松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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