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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白费心机,求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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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云深从不觉得,媳妇名声比自己大有什么不好,更不会为此吞没了媳妇的功劳。他巴不得让大家都知道,他就是那么有眼光。这大概也是自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。

    只是云夕沐浴在众人的目光中,就有些亚历山大了。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她一言不发也是不行的。

    她站起来,冲着几个坐在台上的天子行了一礼,不卑不亢道:“我也只是胡乱出个主意,具体的安排,却同我无关,是云深自己设计的。”

    宇文卓笑了笑,“你这样说太过谦虚了。”

    云夕道:“臣女不过是说实话罢了。”本来这阅兵,她也就是想个点子,真正有大功的还是云深,云深这段时间的辛苦,她也都是看在眼中的。

    楚息元扬了扬手,示意云夕坐下后,才缓缓道:“云夕素来聪慧,因此时常有些惊人之举。小孩子家家的,别太抬举了她。”这话看似贬低云夕,实则将她护了起来。不管楚息元是不是看在云深的面子上,云夕对此还是心生感激。

    宇文卓叹气道:“果真还是你们大楚人杰地灵,这将来只怕是你们大楚的天下。”

    云夕觉得,这北魏果真同大楚不和啊,听听这话,不知道给大楚拉了多少的仇恨,其他几个国家的人神情都多了几分的警惕。

    楚息元也不是好捏的柿子,笑着回应:“哪里比得过北魏,那突火枪,真真让人闻风丧胆。”

    两人面上和气,说出的话语却是一点都不客气。

    云夕则是默默发呆,反正打下嘴仗也不会死。就算嘴仗吵得再凶,也不会因此直接开战,所以她很安心。

    陆翊染倒是伸手竖起了大拇指,她对于那阅兵模式可谓十分追捧,一直觉得自己生错了性别的她,恨不得也亲自下场,所以对于想出这主意的云夕就更加佩服了。

    高台上的两国君主,也停止了打嘴仗这种幼稚的行为,气氛从原本的剑拔弩张慢慢地缓和了下来。

    接下来,楚息元下令开始表扬起了节目,随着悠扬曲调的响起,这寿宴终于开始展现它本来该有的面目。

    这些节目都是好几个月前就开始精心准备,所选的人无意都是这方面的大家。艺术没有国界,超越了时代,跨越了地点。云夕原本以为她对于这种歌舞节目不感兴趣的,却依旧看得津津有味。台上那些姑娘跳起舞来,真是太美了。翩若惊鸿、矫若游龙,云夕就算轻功使得再好看,也很难跳出这样的舞蹈。她水袖舞倒是甩得不错,可主要因素还是因为她武功好,柔这一块却输给了她们。

    云夕转念一想,自己又不靠这个吃饭,这些人又是专业的,她一个业余的人比不过也是正常的,然后立即安安稳稳地看起了节目。

    坐在旁边的陆翊染似乎还沉浸于刚刚的阅兵中,魂不守舍的,对于台上的节目兴致乏乏。云夕想想也是可以理解,陆翊染每年宫宴都要看,就算再好看,她只怕也看腻了。而且她的性格也不是会喜欢这种的人。

    陆翊染低声抱怨道:“早知道那阅兵那么有趣,我就应该缠着皇帝舅舅,也让我参加才是。”

    这样热血的事情,她却没法掺一脚,让她郁闷地想摔杯子,偏偏这里可不是给她撒野的场合。陆翊染虽然被戏称为京城第一纨绔,但是什么事情不该做,她还是十分清楚的,不然哪里可能会那样受宠。

    “舅舅就算疼我,在这种国家大事上,肯定不会让我掺和的。”

    云夕眼睛眨了眨眼,低声给她提意见,“你可以组建一个娘子军啊,只要你做出了成果,往他面前一放,他能不同意吗?我看今后几年,都会有着阅兵仪式。”

    只是规模的大小问题。

    “这也能够让人看到,我们大楚的女子一点都不输给男儿。”

    陆翊染眼睛顿时亮了起来,云夕说出的话语,在她心中生根发芽起来,比起去砸酒店,这事似乎更加有趣。

    “不愧是我的好姐妹!”

    云夕看见她眼角眉梢满满的喜悦与兴奋,受到她的情绪感染,不自觉也露出了笑容。

    她们两人说话的声音压低,所以别人还真听不见她们说什么,只是看姿势就知道两人十分亲密。陆翊染身份尊贵,如今又被册封为公主,本来就是众人追捧的对象。

    陆翊染公认的最好的朋友,也就是严舒静,这两人是从小到大的交情。严舒静的母亲,出嫁之前,本来就是端长公主的好闺蜜。至于其他的京城贵女,虽然也有时常玩耍的,可是真要说交心,那么还真说不上。

    大家看着陆翊染对云夕的亲热态度,心中不免酸了起来——真正算起来,云夕同陆翊染也才认识一年多,她们随便哪个,都认识了好几年,知根究底。

    同为郡主的林妙琴道:“明郡主果真受欢迎,即使是翊染也十分喜欢你呢。”

    云夕笑眯眯道:“想获得别人的真心,自然得同样付出真心。”当她听不出她话中的讽刺哦。

    陆翊染在旁边补刀,“这话说的很是。”然后不客气说道:“林郡主不想笑,还是别笑了,太假了。”

    林妙琴虽然是郡主,可是没有封号,所以一般都直接称呼她为林郡主。

    林妙琴脸色有一瞬间的扭曲,很快就恢复了过来,脸色淡了许多,“我一直都是这样的。”

    陆翊染一点都不给面子,“嗯,一直都虚情假意。”

    薛莹莹在旁边听,原本还不太爽云夕的好人缘,听到最后,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,她摆摆手,对林妙琴道:“我不是在笑你。”

    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完全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。

    云夕看到林妙琴手不自觉将手帕绞了又绞,只想叹气:这位薛莹莹,还真像是陆翊染所说的,就是个傻大姐,没看到林妙琴的仇恨值都转移一部分到她身上了吗?

    嗯,另一部分,应该是在她身上。

    云夕又不是银票,本来就没办法做到人见人爱。拉仇恨这种事情,她早就习惯了,正所谓债多不愁。

    她转而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台上,好歹也是第一次看表演,多欣赏一下也好。

    在每个节目表演的间隙,一群训练有素的宫女们也端上了菜肴。或许是为了照顾其他国家人的口味,今日准备的四十九道菜,只有十二道是大楚的菜肴,其余的都是别国的特色菜。

    云夕还看到桌上端来了烤鸭,心中直笑:难怪出发前,云深要找她借她烤鸭店的厨师。不过看着其他国的人,吃烤鸭吃得津津有味的,云夕心头也微妙地涌现出了一股的自豪感。

    等节目表扬结束后,已经是下午了。云夕听陆翊染说,为了欢迎草原的客人,晚上还打算弄一个篝火晚会——这是草原那边十分流行的活动。

    云夕被她说的,跟着期待了起来,只是想象一下那场景,就觉得十分热闹。她觉得,这就是裸的偏心啊,北魏和南陵同样有特色活动,偏偏大楚直接选了草原的,虽然也有地理位置的缘故,但同样有耐人寻味的意味在其中。

    大人物之间的博弈争斗与她无关,云夕唯一觉得应该注意的便是小心着火,秋高气爽,这时候本来就是最容易着火的季节,加上又一堆的篝火,一不小心就可能引发连绵的火势。

    云深作为护军参领,楚息元十分倚重他,自然是忙得不见人影。

    云夕则牵着明月回屋子,顺便都换下了身上的衣服。白日是正式的场合,所以她穿的是郡主的朝服,整一个重字了得。晚上篝火节自然可以随意了不少。

    云夕直接选出了一套蓝色的骑装,因为晚上比较冷的缘故,外面又披了一件月白色的银狐披风。她所带的披风,都是带着斗篷,边上一圈毛茸茸的边,扣子则是用玉石做的,穿上后保暖又别致。

    明月也同样换好了衣服,云夕看了看,给她里面添加了一件羽绒服做的薄衫,这样更保暖一些。明月不比她,她实在冷了,还可以用内力保暖。

    等穿好衣服后,云夕走出屋子后,发现不少人都换了骑装。自从云夕去年设计了骑装出来,京城的姑娘骑马都喜欢穿更加方便的骑装。

    云夕走一圈下来,至少有三分之一穿骑装的。

    大家基本都是认识的,索性凑一起走了,这样浩浩荡荡的,声势也颇为壮大。

    刚走出她们住的那个院子,云夕便听到了歌声,歌声洪亮,曲调高亢,那是云夕没听过的语言,云夕猜只怕是那些草原的壮士们正在唱歌。

    虽然听不懂歌词,可是听着这旋律,都感觉到了热血的味道。

    大家相视一笑,慢慢走到大片的草地。一群草原大汉,扛木头的抗木头,敲钉子的敲钉子,一边干活,一边唱歌。周围也点燃了不少的篝火,十月底的晚上温度一下子降低了下来,特别是这里海拔还挺高的,吹到脸上的风像刀子一样。不过这些明亮的篝火多少驱散了一些空气中的寒意。

    云夕直接问一个宫女,“他们这是在?”

    那宫女冲她们福了福身子,才抿嘴笑道:“这些草原的勇士们,说要建一个摔跤的台子。”

    云夕明白了:这也是草原有名的的活动,据说他们每年的勇士,都是通过摔跤选出来的。

    陆翊染撇了撇嘴,“可惜这种比赛我们参加不了。”想也知道,摔跤的时候,身体不可避免会来一个亲密接触。大楚就算再开放,也忍受不了自家闺女同男子在人前这样接触。女子摔跤的话,那些姑娘们嫌弃这活动不够优雅得体,容易败坏自己的形象,自然也不愿意。

    云夕笑了笑,“看看也好。”

    陶欢欢道:“我听说他们送了好些猎物过来,我们也去烧烤吧。”

    陆翊染却道:“你们先过去,我等下再来。”

    然后直接就走了。

    云夕看见她恰好是走向苏幕遮的位置。

    苏幕遮只是远远地站在边缘位置,茕茕独立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陆翊染同他说了什么,他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。平时云夕见他的时候,总是冷凝着脸,乍一笑,原本凝结寒霜的冰湖都温柔了起来。

    云夕似乎可以理解,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的翊染为何到现在还没腻了他。被苏幕遮那一笑给惊艳了的可不止是云夕,比如北魏的二公主宇文秀。

    云夕牵着明月,和陶欢欢等人直接选了摔跤台附近的篝火,几人坐下后,便有宫女将事先腌制过的各种肉送了过来,还附带了一些调味料。

    说实话,大家下午的时候,其实都吃得差不多了,等下回去后,厨房肯定会准备暖胃的宵夜,所以大家其实也就是吃个开心罢了。

    这些肉在腌制后,串在铁签上,铁签的两端还套上了木头做的小套,这样在烤的时候,也不至于会烫到手。

    云夕拿起了一串的牛肉,问了旁边的宫女,“厨房是否有生菜?”

    她们这边人多,早有宫里的嬷嬷往她们这边放了几个服侍的宫女。

    那身着碧色宫服的女子点点头,“郡主需要多少?”

    云夕想了想,说道:“多拿一些过来,洗干净一点,不用太大片。”

    单吃烤肉太容易腻了,还是用生菜裹着烤肉吃比较好。

    她看着旁边临时搭建的架子上那一排的调味料,有些惋惜这里没有孜然、胡椒。她烧烤时候,最喜欢加这两样调味料了。

    夜晚的草地上带着水汽,云夕等铺好了三层布后才坐了下来,开始烤串了起来。大家坐在温暖的火堆中,闻着被风吹来的烤肉香气,还有耳边是陌生语言的歌声,云夕感觉时光一下子倒流到了前世。

    前世她母校大四时毕业旅行,便是去了大草原。那时候大家也是围绕着火堆跳舞,唱着不成旋律的歌曲。只是那样温暖热闹的记忆终究只能藏在心底。

    末世降临,大家分散各地,生死由天命。

    云夕从未如此感觉到,能够再重活一次的美好。

    “妙琴,你怎么烤了这么多肉,你吃得完吗?”

    清脆的声音响起,旋即是林妙琴温柔的声音,“我看白日他们辛苦操练,虽然无法与他们同甘共苦,可是也想做点什么表达一下对他们保家卫国的感激。我别的不会,也就只会烤点肉罢了。”

    云夕回过神,正好看到林妙琴同自己相熟的好友坐在旁边的火堆前,她一次差不多就烤了二十串的肉,额头上因为不断地烦着烤肉串而渗出了汗水,看上去还真有几分贤妻良母的架势。

    被她一提醒,云夕才想起,自己也该给云深烤一些,顺便他的属下也一起好了。

    陶欢欢看起来对林妙琴很不感冒,直接吐槽道:“今天阅兵的至少有五百人,她有本事烤五百人份的烤肉好了。”

    云夕忍俊不禁,却也被提醒了一回。林妙琴自然没法烤那么多份,那么她肯定是有特定要送的对象。

    想起林妙琴对她似有若无的敌意,云夕忍不住联想了起来:不会她也是冲着云深而去的吧?

    帮云夕拿生菜的宫女也回来了,她一个人那不完,云夕屋内的瑾容也跟着一起帮忙拿。

    这些生菜清洗得十分干净,青翠的绿叶看上去十分赏心悦目。

    云夕肉串也烤得差不多了,时常下厨的她对于火候的掌握,自然是十分熟,不会和其他人一样,要么太生,要么烤焦了。

    云夕拿起肉串,用筷子夹了下来,然后选了一片生菜叶片,裹在其中,咬了一口。

    美味,毕竟是皇宫的大厨出手,腌制得恰到好处,咸度适中,都不需要放什么额外的调味料,十分入味,加上清脆的生菜叶,恰到好处解除了油腻的感觉。

    其他人也跟着有样学样,忍不住点头,“的确美味,原来还可以这样吃。”

    云夕选取了卖相好的生菜叶,专门放在一个盘子,每烤好一份肉,就放在生菜叶上。明眼人都看得出云夕烤得比较好吃,同云夕关系好的便嬉嬉笑笑地表示要吃她烤的。

    云夕卷了一份给明月,说道:“给你们吃的,我放在左边那叠,自己拿,右边的可不许动呀。”

    大家也不是傻子,自然知道云夕是要拿来送人,能让她送的,除了云深,还有谁。

    大家也十分识趣地只取抢左边那叠的。其中陶欢欢烤得也不错,她正打算挑选自己烤得最好的几份给她哥哥吃。明月毕竟是小孩子,吃多了容易积食,云夕便让小玉盯着她,不许吃超过五份。

    她边烤边不忘同其他人传授一下烤肉的秘诀,云夕发现不远处的林妙琴不动声色地竖起耳朵,认真地听了起来。然后她的肉就这样烤焦了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中,她也差不多烤了三十多份了。这肉若是放凉了就不好吃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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